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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3
[小说]从头到尾(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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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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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脑上写下种种开头,是我所掌握的少量技能之一……”
白色的屏幕上出现几行字,键盘在指下发出清脆的响声,一天从这里开始。
又是一个白烂的清晨。我是少见的那种,仅仅是因为兴趣而会起来很早的人,因为我喜欢看到城市从睡梦中醒来,轻轻呼吸着,然后逐渐热闹起来,人流如织,肉桂色的阳光穿越整个城市,照射在摩天楼的玻璃上,温柔地落在所有人身上,在热闹中,城市还是轻轻呼吸着。
我喜欢每一个相似的早晨。闹钟的声音响起前,我会自动醒来并关掉它,我的床正对窗户,窗帘浅色,蔓延花草纹路,微弱的阳光透进来,是最好的闹钟。
倒一大玻璃杯牛奶喝,还有给草浇水,给花换水,打开电脑,接上音箱,放轻薄音乐如纱。冬天的早上,特别喜欢用脸贴着冰凉的玻璃窗,早晨热起来的空气在窗户上一轮轮晕开雾色,玻璃贴着皮肤的感觉,手指上传来在冰箱里过夜的牛奶的温度,眼前逐渐模糊,在窗下伸展开去的道路上,路灯骤然熄灭。
这感觉,好像目送一个很爱的人离开。
有时候我经常迷惑,这到底是我笔下的开头,还是确实在我生活中发生过的事。
上午写完一天的稿子,伸个懒腰,到另一个房间骚扰室友Z。她是个懒人,通常睡到中午以后,我上去一脚踢开她的被子,把她拉去洗脸,然后催她做午饭。这家伙既然是懒人,当然最懂得享受,一手好菜没的说,在厨房几下变魔术一样做出几个菜,好吃得能把人舌头吞掉。
我做着一份专栏作家的职业,每天勤力早起,上午写完稿子,下午就可到处乱跑。而Z同学昼伏夜出,做一份平面设计的工作,一到晚上开始闭关,在家煮咖啡画图,白天如果不幸被我踢起来,下午就可以空出来陪我到处玩。
下午我们很多时候去四叶。四叶是一家咖啡馆,名字取自Clover,传说中四叶的三叶草能够带给人幸福,所以在国外抛一分硬币压出来的幸运钱上面经常是一棵难看的四片叶子的苜蓿。经常去这家,是因为他家的咖啡特别香。
不过我从不喝咖啡。我只喜欢闻那种味道。
咖啡馆里正在放Suzanne Vega,她声音如焦糖,甜而不腻,微微沙哑,有种奇特的味道,疲倦颓废中带着纯真。
Z在木头桌子上搅咖啡,她拍拍我,作个仔细听的动作。
那首歌是她的《Caramel》。
It won't do
to dream of caramel,
to think of cinnamon
and long for you
It won't do
to stir a deep desire,
to fan a hidden fire
that can never burn true
她声线低低,似有若无,举重若轻。
“很多年前,听了这首歌后,我就喜欢往咖啡里加焦糖和肉桂粉。”Z说。
Z喜欢黑咖啡,最好是espresso,她说既然是为了保持清醒,还是强烈一点好。在这一点上,她倒不折不扣是效率至上。而我则是在大学时代考试前熬夜,自动售货机里的罐装咖啡喝多了,产生了心理中毒现象,所以从来不碰。
“老在咖啡馆要焦糖和肉桂粉,小心被人说你小资。”我拿这个刺激她,她现在最怕被人说小资,所有的小资都最怕被人说小资。果然她反应剧烈——
“小资?你才小资,你们全家都小资,你们全小区都小资!”
“猪头,全小区包括你自己。”这种句式用多了,很容易把自己绕进去。
“说到小资,这个书是什么时候成为小资读物的?”Z指指木头书架上一排书中的《小王子》。
“你是以什么标准界定小资读物的?”我问。
“放在咖啡馆书架上的基本都是,当然也包括时尚杂志之类的。”Z同学说。
第一次看那本书,似乎是小学时代,我忽然思绪飘忽,回到那时。
那时班里的同学会从家里带一些书,放到读书角,有个同学带了那本书。我记得我跟班里一个很讨厌的小男生抢来抢去,因为那些书是不能带回家看的,所以课间和自习时间我们都要比谁能最先跑到读书角,抢到那本书。
我不记得那些具体的情节了,只模糊记得狐狸对小王子说过一些很好的话,还有那朵骄傲的玫瑰,还有一个星球上,寂寞的四十三次日落。
小小的蜡烛在透明的玻璃壶下燃烧,在稀少的空气中半明半灭,壶里的茶水沸腾,暗红色的一沉一浮,就好像是小王子看的那些日落。
“我是一个总去咖啡馆,却总是喝茶的人。”我自诩道。
Z点起一枝烟,细细的烟身在她的手指里特别好看。
我吸了几下鼻子,她总是抽最淡的薄荷烟,几乎没有什么烟草味,她抽烟的时候,身上有青草味男用古龙水的余香,闻起来非常性感。
“如果你是男人就好了,我一定追你。”我叹气,“男人很少能注意细节到你这样,在决定吸烟不吸烟的时候,还考虑到今天用什么味道的香水。”
Z同学是一名美女。她喜欢穿白衬衫,浅色宽松裤子,舒服的鞋子,但是正如玫瑰是一朵玫瑰,美女是一名美女,她穿再普通的衣服,都非常好看。换言之,她令人迷恋。美丽的故事应该发生在她身上。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开头:
她洗完头发,随便挽起头发,露出白腻后颈,如同黑檀香木上的一抹白雪,而她的嘴唇像白雪上的一滴鲜血,那样红润。
他在对面阳台看到她,每天同一时间,暮色里整个世界暗下去暗下去,而她是那一点亮色,她伸手去晾洗好的衣服,袖子从手腕上滑下去,皓腕凝霜雪,那样的白色照得他眼睛疼,于是心也跟着疼了起来。他就这样爱上她。
而她并不知道。
日复一日。
我喜欢这样的开头,我设想开头,但是从来不设想结尾。我想我有一天会为这些开头写一个结尾,但是不是现在。
冬天过去,在窗上结霜花的日子结束,然后是春天。
那天Z赶工一夜,起来已是黄昏,她走到我房间,拨开窗帘,低低说了句什么,我却听真切了。
“花底相看无一语,绿窗春与天俱暮。”
她语气里有种深深无奈,我不敢问她那曾是怎样的开头。谁都曾有那样的时刻,昏沉间一切都安静了,就那样看着他,看着她,希望就那样看到天荒地老。天荒地老又是怎样的时刻呢?也不过就是那样的凝视罢了。
春天有画展,我约了C去看。C是我曾经的爱人。他远远在风中向我招手,如果还不够坚强,难免会想到很久前大家还在学校的日子,他也是这样日日在宿舍楼下,在食堂前,在图书馆旁,在林荫道上,在逐渐平淡熄灭的感情里,这样日日向我招手。
幸好我们还是和平分手,所以尚可见面,没有怨恨。
“怎么想起来找我看画展?”C问。他身上还是有衣服在阳光下晒干的自然香味,当年我最喜欢埋到颈子里闻他衬衫的气味。
“因为是拉斐尔前派的画,我觉得你会喜欢。”这个在十九世纪出现的短暂画派,他们相信真正的艺术在拉斐尔之前。他们的画有一种奇特的上升感,人物都是传奇里的女子,希腊神话里的美男子,所有的人物和器物,都仿佛带着一种容光,有种不在尘世的感觉。那是他所喜欢的感觉。C就是那样的人。
我们走在画廊里,我又开始胡思乱想。
“我经常想我会在什么地方,什么机缘巧合下,遇到我一生所爱。”我乱七八糟地开讲。
“在以前男朋友面前讲这种话,你真是活得不耐烦了啊。”C这样说,但是他嘴角微带一个笑容,怜惜地看着我。
“我最近看了一个电影,里面有一个男人,他寻找过去的每一个情人,对他们说,我可以从气味中,判断你是否还爱我。”我说,然后作势要闻他。
C不说话。他闭起眼睛来,鼻子在我肩膀附近打一个转。
我知道他不再爱我,而我,也不再爱他。
结尾总是这样,这样平淡结局,或者轰轰烈烈,但是结尾是一个结尾,都已经完了的事,好或坏,都让人觉得索然,所以我不喜欢写结尾。
看完画展,C送我回家。在路上他忽然说:
“你说的那个开头的事情,就是在什么地方能遇到你所爱的人,我想怎么都会是一样的吧。”
我还没搞清他讲的是什么,皱着眉头看他一眼。
“我是说,如果真是要爱上的那个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错过了,最后还是能遇见吧,开头怎样并不要紧,重要的是你总能遇见他,然后爱上他。”C这样说。
我一直想弄清他所说的话。就这样春天过去。
这个夏天有很多雨水。
下了一天,下到晚上还不停,我不想出家门,孵在家里。Z那天晚上不用工作,泡了一壶水果茶,香飘四野。我们窝在我房间的地毯上,垫子里,一人手一本侦探小说度过漫漫长夜。
窗外雨声潺潺,茶壶里蒸汽自壶嘴飘出,应该是,这样一个开头,我想。
下雨天的夜里,她在公寓的走廊上逗猫,在路灯黯淡的光下她头发上薄薄一层水珠,她和那只黑白相间的奶牛猫正在自得其乐。
他下班回家,满满的疲倦,在狭窄的走廊上,他看到她,她也看到他。
就这样。
“然后是怎样?”Z问。
“然后他们彼此相爱,They live happily ever after。”我用通常的童话结尾总结道。
秋天还未过去,天气依然恼人地热。在重重汽车废气压迫下,我奋力穿梭在人流中。今天是Z的生日,我去订了一个蛋糕,上面有一颗粉色的心,就差没写上我爱你一生一世了,真肉麻。
就在我背着一个大包,提着一堆文件,还有图书馆借的书,还有一个大蛋糕,头发从发圈里跑出来遮住眼睛的尴尬时刻,电话响了。
路边电话亭的电话响了。
我站在当地,犹豫了一下是不是放下一堆杂物接起来,正犹豫间,铃声停了。
我很懊恼,我忽然觉得电话那端就是一切,出离于这样嘈杂,烦扰,奔忙的世界,一个奇迹一样的开头,但是我竟然竟然生生放弃了这一切!
故事的开头不应该是这样的,应该是我接起电话,对方一个低沉柔和的男声,生命从此变得不同。
那一天我都很郁闷,连蛋糕都少吃了一块。
“秋天的第一愁
是花园慢慢的告别
它久久伫立在暮霭中
像一个褐色的顶花饰
一只百合花的主茎,
它依旧不肯走。”
一天下午散步,我们走过小区的花园,此情此景,很容易想起休斯的《七愁》诗。
我们慢慢走到四叶,Z同学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令旁边偷窥她的小男生脸上露出偶像幻灭的悲惨表情。
我戴了一顶有檐软帽,加上两侧长发和围巾,基本可以遮住四分之三的脸,于是我从容地从四分之一里看出去,安全地观察着周围的人。
Z正在用叉子与一块蛋糕搏斗,她把它切成碎块,然后满足地填到嘴里去。
“在咖啡馆也可以有非常好的邂逅啊,你看看看看,这周围多少人就这样眉来眼去两下,下周再来就看见他们坐在一起开始促膝谈天,好像认识了一辈子似的。”
“然后下下周来看就看见他们各自带了其他的伴侣来,装作互相不认识是吧?”Z同学装了满嘴蛋糕,模糊不清地抨击我。“现实就是这样地,不要想得太浪漫了。”
“我敢么?”靠,谁不是摸爬滚打过来的。
“但是我总想只是一个开头,也许就是这样,在桌子旁边……”我又开始设想……
在桌子旁边,她是一个考试失败的学生,背着书包坐着一语不发,眼睛红红的。
哦对了,她会穿那种蓝色制服,衬衫和百折裙,我高中时代就穿过,穿到身上板板的好像一大块浆洗过的衬衫领子,但是小女孩子穿起来,有种难以言说的好看。
然后他走过来,他高高的,头发有点乱,眼神倔强。
他对她有种认定。
他啪一声把一杯热柠檬水放到她面前。
装作满不在乎地说:
“喝了会好些。”
她抬起眼看着他,有种深深无助,让人想要保护。
他们会有结局么?这样年轻,这样无畏,这样不知道人生疾苦,所以分外真纯,分外不顾一切……
“你为什么总是喜欢设计开头呢?”Z听完描述,把最后一口蛋糕塞入嘴里。
“你看过古诗十九首没有?还有诗经,到处是邂逅相见,《牡丹亭》里柳梦梅初见杜丽娘,说‘是哪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恰难道这好处相逢无一言’,这样相逢的喜气,让人心折,让人不能自已。”
咖啡馆里模糊的音乐因为熟悉而清晰起来,还是那首《Caramel》,她唱着这首不完的歌。
I know your name,
I know your skin,
I know the way
these things begin
我知道这些事情是怎样开始的。我知道,你的姓名从我口中吐出好像甜蜜的气泡,我知道你皮肤闻起来的味道……
那是爱的味道。
那样的渴慕,依恋,就像Z喜欢焦糖和肉桂,不能克制地吃着柔软甜美的蛋糕,那种贪婪,就象恋爱一样。
而我,在这一刻,所有的事情还尚未开始。
又将怎样开始呢?
“你这样从帽子下面看左看右,真像只小狐狸。”Z呼了一口气,满腔甜蜜气息。
“小狐狸……”
这一刻,我终于想起小狐狸对小王子说过些什么了,在那个终于抢书成功的下午,很久很久以前,阳光从教室中间穿过,照耀着空气中灰尘不断舞蹈,小狐狸对小王子说:
“对你来说,我只是千万只狐狸中的一只,可是当你驯养了我,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我抬起头,空气中的灰尘仿佛忽然明亮起来,很久以后,我看到一句话才可以形容当时的感觉,那句话是:“暗红尘霎时雪亮”。
我们只是千千万万普通平凡的人中一名,可是,当我们互相驯养,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我们对彼此成为独一无二的存在,需要负责,需要付出心力和时间,甚至痛楚。
爱在我们身上留下印记,习惯,气味,声音,即使很久后,那种热情消逝以后,有一天一个手势,一句话,就能让人想起,当时,原来是那样。
所以,结尾应该由自己创造吧。
我这样想。
冬天又到了,Z在厨房做着香香的苹果派,那个味道简直能让人晕倒,我在窗前敲字应付这周的专栏之一,很多开始,很多结束,我从未畏惧过文字,但是真实生活有时却让我不知所措,不知道下一个发生的是好是坏,或者,在这一刻还是好的,下一刻怎么就转坏,我想生活真的需要很多勇气。
Z给花换水,我最喜欢的西伯利亚百合,妥善照料,它们可以放两周之久,香气氤氲,清洌之极。我常去花店买花,紫色或者白色染着浅粉色边的龙胆,生命力异常旺盛的绿叶植物,多头康乃馨有种小家碧玉的从容,金鱼草非常娇嫩,非常容易失水,郁金香的雍容持续到它死去,花瓣纷纷凋落,犹自有丝绒般的华美,而玫瑰,我从来不买玫瑰,因为会想起小王子的那朵玫瑰,她骄傲地展示她那一颗刺,让人心里一疼。迷恋从来就是一种无法自拔的坏习惯,应该避免。
二月中,天气又转冷,下雪了,Z说,我们要有一个白色情人节。
虽然我们两个人只会在家坐着,在垫子堆里抱着茶喝看推理小说度过。
雪落的声音十分好听,到夜极深,城市的一切杂声被过滤,能听见轻轻的声响,一片雪落在另一片雪上,羽毛一样轻,好象叹息。在这样的声音里昏昏沉沉,感觉可以如此一直到老矣。
情人节那天,我又去熟悉的花店买花,那是那个店一年之中最难看的时刻,到处充满了人造的蓝色玫瑰和金粉,我讨厌用人造的东西去修饰大自然的杰作,等于给维纳斯加上胳膊。
我看到一个花瓶,瓶底深蓝,到瓶口逐次浅到无,玻璃的质地有蜡蚀刻的不平整感,一下子着迷,手正伸过去,却与另一只也向那瓶子而去的手碰在一起。
他穿焦糖色大衣,眼睛清澈明亮,身上有青草味古龙水余香,和淡淡烟草味。
那一刻事情终于发生。
在一个白色情人节的早上,在一家充满了蓝色人造玫瑰的凌乱花店里,我们周围忽然寂静到如同站在空无一人的原野上。
这是一个我从来未曾设想过的开头。
C说得对,开头怎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终于还是遇见他了。
然后,你问然后?
结尾,需要我们自己来写。
然而,很多事情是她所不知道的。
比如,他曾在她手里抢过那本《小王子》,在那天下午,她从书里抬起头来,灰尘在阳光中蓦然停止舞蹈,她看到他一双亮亮的眼睛正看着她。也许,他抢那本书,从来不是为了想看它。
比如,在一天早上,她用脸熨贴在冰凉的玻璃窗上凝视,是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道路的彼端。
还有,在一个黄昏,他在阳台上看见她皓腕如雪,她盈盈一笑,在夕阳暗下去的瞬间,照亮他整个心。
那天,他雨夜归家,在走廊上邂逅她与猫玩耍。他讷讷半晌,终于什么也没有说。
那天,他打错电话,久久无人来接,另外一面,一个女子慌忙放下手上杂物,电话筒接起那一刻,他挂了线。
还有更早之前,他正在叛逆期,在咖啡馆偶然看到她红肿双眼,他拿一杯热水给她。
全部这些,全部不是开头,他们相错而过,而总有一次,总有一次,他们遇见了,然后,一起试图去写那个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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